问:2026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更新了,和旧规比到底哪里不一样?答:核心变化在于“负面清单”的调整与核算要求的简化。旧规中,许多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的部分研发活动可能因“硬件改造”性质被排除;而新规明确,只要属于实质性改进技术、产品或工艺的活动,哪怕涉及硬件调试,也纳入加计范围。但劣势是,新规对研发项目的“创新性”举证要求更高,企业需保留更详细的立项文档。

问:对于电机控制企业来说,新规的优势是什么?答:优势在于更贴合实际研发流程。例如,旧规下,测试平台的搭建与材料消耗常被归为“生产性支出”而无法加计,导致我们公司每年损失约15%的抵扣额度。新规将其明确列为“直接投入费用”,可直接加计。但劣势是,新规要求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费用的分摊必须提供工时记录等佐证,管理成本上升。

问:我们该选择按旧规过渡还是直接适用新规?答:这取决于企业财务核算的精细程度。如果贵司研发流程清晰、凭证齐全,建议立即适用新规,以享受更高的扣除比例(新规将制造企业加计比例提升至120%)。反之,若财务基础薄弱,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按旧规执行,避免因核算不合规引发税务风险。不过,从长期看,新规更有利于规范研发管理,推动企业向“技术驱动”转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