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发挥了关键作用。国家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地加大扶持力度(加计扣除比例从50%提高到75%再到100%),不断地扩大适用群体(除了负面清单以外,所有行业均可加计扣除,不再局限于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)。
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3年第7号公告,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,且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,没有执行时间限制。
为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又发布公告2023年第44号,列入清单的上述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%加计扣除。
另外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自主研发,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相对较高,不能因为企业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就不鼓励其自主研发,所以,无论是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,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。
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包括:
²人员人工费用
²直接投入费用
²折旧费用
²无形资产摊销费用
²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、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
²其他相关费用
提示1:外聘研发人员(包括劳务派遣形式),无论是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,还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薪金、福利,均可纳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。
提示2: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企业,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也会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。非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生人工费用,属于从事研发活动的部分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。